目标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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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宿舍有关规定

信息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13-04-08浏览次数:

学生宿舍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生学习、生活、休息的重要场所,维护正常的宿舍管理,保持安静的休息环境和生活秩序,是稳定教学秩序的前提,现根据我校情况制订如下规定:

一、住宿学生按规定标准向学校交纳住宿费后,凭有关证明和收据到宿管组办理住宿手续,并按指定寝室入住,未经同意,不得私自调换,

二、住宿学生需交纳钥匙押金,不准私自外配钥匙和换锁。

三、讲究卫生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认真参加义务劳动,坚持做好卫生值日,注意维护和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,自觉遵守校卫生规定,宿舍卫生检查分数如在60分(包括60分),需按规定及时补打扫,经教育仍不改进的取消住宿资格,

四、住宿学生不得任意移动和损坏寝室内及公用部位的一切生活设施,凡属本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,一律由个人赔偿,如情况不明的由全宿舍人员赔偿,如属人为破坏的,一经查明按校纪校规处罚。

五、住宿学生须听从宿管人员的劝告和管理,严禁将饭、菜等带入室内用餐(有病卧床除外);宿舍门卫值班人员有权对进出宿舍的携带物品进行检查。对私自携带危险品、酒类等物品,予以没收并按校纪校规作出处罚。

六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防止丢失被窃;学生不允许佩带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宿舍,如发生寝室钥匙遗失或锁坏,应及时向宿管人员报失报修,有宿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解决(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),不得私自换锁,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酌情赔偿,造成宿舍物品损失的,根据情节,严肃处理。

七、亲朋好友来校探访,不得进入寝室,可在值班寝室外或会客室接待;如学生的直系亲属需要进入,须经宿管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。严禁男女同学互串宿舍,严禁私自留客住宿或私自带领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,违者按校纪校规处罚。

八、自觉维护宿舍区文明、安静的环境。严禁将篮、足、排、网球,杠铃、羽毛球等体育用品带入宿舍,违者没收按校纪校规处罚。

九、宿舍内严禁抽烟、喝酒、赌博,一经发现作违纪和罚款处理,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。

十、不准擅自拉接电线和使用家用电器、动用明火等,一经发现予以没收,并视情节,按校纪校规处罚,造成严重后果者,追究其治安责任。

十一、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及消防设施,严禁向宿舍外乱扔垃圾及杂物。宿舍内发生违纪现象,违纪者应主动承认,知情者应积极协助调查,倘若知情不报,将由集体负违纪责任,分别给予行政处理或罚款。不擅自更换寝室,如有特殊情况,须与宿管员老师协调解决。

十二、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,规定宿舍开放时间,如有特殊原因需进出宿舍,要凭有关证明或通知,经宿管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出。

十三、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规定,服从宿管人员的教导,人人参与争创文明寝室的活动;对违反住宿规定的学生,学校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